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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 00055023X/2019-00216 主题分类: 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 发布机构: 市农业局
发文日期: 2018-12-28 文  号: 有 效 期:   有 效
名  称: 三河市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总结
三河市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总结
发布机构: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:2018-12-28

 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、商务部办公厅《关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》要求,我市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已结束,现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2018年我市共报废回收农机182台,报废补贴159台,更新新机145台,报废旧机补贴资金218.4万元,受益农户136户。 

二、基本经验、做法

1、强化引导。
一是政策引导,我市处于京津冀协调发展区,对安全、环保工作具有较高的要求,年初市政府出台了禁止高污染农机进城上道的规定,我们积极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,鼓励农民报废高污染、高能耗、多隐患的农机,对报废更新的农机户实行优先补贴政策,推动了工作的开展。二是效益引导,我们通过典型带动,效益算账,促进了工作的开展。我市许多农机大户由于机械老化,能耗大,服务效益低下,我们适时抓住报废更新的典型,总结他们成功的经验,向全市推广,带动了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开展。三是服务引导,我们以农机合作组织为龙头,以农机维修二级以上企业作为选定目标,在我市选定了3家农机报废回收厂,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,让农民择优选定交售场所,各报废回收厂为了本身的利益,不但大力向农民宣传报废回收政策,还为农民提供了优质、高效的服务,有力的推动了报废回收工作的开展。
2、抓好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监管服务。
一是抓好事前安排部署。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,确立了以农机、财政、商务协同共管的领导小组,由农机科教科、农机管理科、农机监理站具体操作执行,三个科室站按照实施方案要求,各司其职、齐抓共管,农机科教科负责农机报废监督与报废厂管理;农机管理科负责报废车辆补贴;农机监理站负责报废车辆注销备案,三个部门各自建立档案、协调联动。二是选配优秀农机报废厂,抓好报废厂管理。我们按照省农机管理部门的要求,择优选定了3家农机报废回收厂,并在三河市政府信息网进行了公示,同时要求回收企业挂牌营业。为加强报废厂管理。我们制定了统一的报废回收规范,并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对报废厂严格监督管理,我们为每个报废厂都制作了10块安全操作规程及警示牌,并悬挂在明处。同时对参与拆解的工人进行了检查和考核,确保报废回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。 二是做好事中监督管理。我们主要采取现场办公,实施审查和监督:第一审查,管理人员对提出报废申请的农机户要做到“三查”: ①、检查车辆所有权。车辆有无行驶证、购机发票或者村镇政府开具的《来历证明》;②、现场检查车辆状况,是否达到报废条件,车辆主要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效;③、查看机主本人身份证、车辆出厂编号牌及发动机编号牌,三项检查都通过者,与机主本人和报废车辆合影,签发《农机报废申请(审批)书》和《车辆报废告知书》。对不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,向机主说明原因,出具不予报废证明。第二步监督报废过程,具体做法是:①、对入场报废车辆监督报废厂摘除车辆《出厂编号》牌和《发动机编号》牌留存,并对报废机具统一编号、喷号;②、实施分组报废,根据情况为报废车辆分组,一组拆解完成再进行下一组。③、对报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,报废中和报废后管理人员要与正在拆解的农机具至少留影3次,突出报废细节、过程,并归入档案。三是抓好事后监管。①、对报废车辆建档,监督报废厂出具《回收证明》,“一车一档”,报废一个建一个档案,出具一份回收证明,档案内容包括:车主(单位)身份证明、车辆来历证明、报废告知书、更新机具购机发票复印件、报废申请(审批)表、报废回收证明、车辆注销证明、报废过程照片、车辆出厂编号牌和发动机编号牌。②农机科教科、农机监理站、农机管理科三部门在报废过程中密切配合,互相监督,分别建立档案。科教科出具《回收证明》后,报废机主持一份《回收证明》到农机监理站建档,同时办理注销备案手续,并把监理站开具的注销证明交到科教科归档,方可持《回收证明》到农机管理科建档,并办理补贴手续。 ③畅通公开、举报渠道。报废完成后,科教科要将报废回收台账在政府网公示,同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,接受群众监督,做到公开透明。

        三、意见建议:

1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,但是每年集中2个月内报废,任务量大,管理难度大,不利于报废工作的开展,既然农机购置已放开补贴,我们也应该对农机报废回收工作放开,建议应把报废回收作为常年性工作,做到“随到随报”。两年内可以申请报废补贴。
2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开展多年,农机装备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,越来越多的农机户家里有了多台农机具,有的农机户家里多台农机具都达到了报废条件,如果这些高污染、安全隐患大的农机具不能同时报废,一是增加了农机户购入新机具的负担,挫伤了他们更新新机具的积极性。二是增加了这些老旧农机再次流入市场的风险。建议应放开报废更新的限制,不应一律“报废一台更新一台”,应该让农民有自主权,达到报废条件的农机都可以报废,想更新购买几台就购买几台,以农民报废补贴额不超过实际购机款为准。
3、建议提高报废补贴额度。以一台天拖-55型拖拉机为例,农机报废补贴5000元,报废后实际废铁2.7吨,市场价每吨铁1600元,农民报废后废铁收入4320元,除去拆解费、运费2000元,农民实际到手7320元,而农民如果不选择报废,卖二手市场,根据车况农民可以得到1-2.5万元。这样一比较,农民肯定选择卖二手市场,使高污染、高能耗、高安全隐患的农机再次流入市场,增加了管理难度,故建议提高单机报废补贴额度。
4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是淘汰落后技术、消除农机安全隐患、发展现代、高效农机的有力措施,应把报废更新补贴的优先政策更加明确,落到实处。
2018年12月28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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